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0|回复: 0

深圳公立养老机构收费规范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0

回帖

3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34653
发表于 2025-1-6 13: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办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遵循市发改委制定的规范,而民办养老机构则采取市场化定价。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17〕548号),具体的收费标准阐述如下:



(一)床铺费用,新入住的长者每人每月需支付710元,该费用已包含水电、消毒及洗涤费、一次性设备费;对于已在机构入住并已支付一次性设备费的长者,每人每月床铺费用为620元。





(二)护理费用,基础护理每人每月62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1100元;全护理每人每月1650元。

特殊护理服务的费用标准,将根据老年人的护理需求,由其本人或家属(代理人)与养老机构协商决定。

公办公营养老机构为特困老年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或抚养人,或赡养人及抚养人无力赡养抚养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服务,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失能、高龄老年人则实行优惠收费,基础养老服务费用及餐食费用按照当年公布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sitemap|老人养老院敬老院 ( 渝ICP备2024041707号-2 )

GMT+8, 2025-1-30 22:26 , Processed in 0.07943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 2024-202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